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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檢察院與貴州6縣(區)行刑反向銜接協作機制
為破解跨省執法難提供湘黔樣本
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周玉意 通訊員 申薇頌 楊勝鴻
在開展跨區域行刑反向銜接工作中,尤其是跨省反向銜接工作,如何突破區域限制,怎樣跟進督促異地行政機關落實行政處罰,保障處罰順利銜接并切實落地,成為檢察機關面臨的重要課題。
新晃侗族自治縣檢察院在辦理跨省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時,與貴州天柱、三穗、鎮遠、岑鞏、玉屏、萬山等6縣(區)建立行刑反向銜接協作機制,破解不刑不罰的監管難題,搭建起區域協同治理的“法治橋梁”,實現刑事不訴與行政必罰的無縫銜接,為全國檢察機關破解跨省執法難題提供了湘黔樣本。
探索
消除跨省行刑反向銜接空白
去年4月28日,新晃市場監督管理局突然接到貴州天柱縣檢察院的檢察意見書,就新晃某水產品店收購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建議對其行為給予行政處罰,并限期將處罰結果回復天柱縣檢察院。
“第一次直接收到異地檢察院的檢察意見書,而不是當地檢察院發來的,我們感到很突然,立即向縣檢察院報告,商討案件如何處理。”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大隊長吳剛說。
“這是一起典型的跨區域的行刑反向銜接的案件。像這種跨省行政區域案件,以前由于信息渠道共享不暢、移送案件標準不一等難點,對被不起訴人做出行政處罰的銜接尚處空白狀態。”新晃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員額檢察官楊清峰坦言,如果不是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報告,我們還不知道這起案件,對后續監督也無從做起。
新晃檢察院立即啟動聯合審查辦案機制,監督履職到位并將結果移送天柱縣檢察院。
新晃與貴州天柱、三穗、鎮遠、岑鞏、玉屏、萬山等6縣(區)山水相連、人文相通、經濟發展相互依存。與非法狩獵、非法捕撈水產品、濫伐林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違法犯罪案件關聯較多。但部分案件反向銜接卻存在空白狀況,易出現不刑不罰的監管漏洞,損害司法權威與執法效能。
如何打通區域限制,開展跨省反向銜接工作,如何跟蹤督促異地行政機關落實行政處罰,確保處罰能順利銜接、真正落地?成為新晃檢察院在辦理此類案件時亟需突破的制度性難題。為構建跨區域行刑反向銜接協作機制,確保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時效性和執行效力,有效消除不刑不罰的追責盲區,新晃檢察院與天柱縣檢察院在接下來的合作辦案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積極探索。
同年6月,該院與天柱檢察院在辦理方某收購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反向銜接案件中,圍繞案件管轄、違法事實認定、證據轉換等與行政單位進行緊密商議,探索出兩地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有效方法,初步達成跨區域反向銜接協作共識。
機制創新
構建八項機制協作框架
去年6月28日,新晃檢察院與天柱檢察院正式簽訂了《關于加強湘黔毗鄰兩地檢察機關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的協作機制(試行)》,兩地跨區域反向銜接協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協作機制》指出,兩地檢察機關要聚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充分發揮主動履職、綜合履職、一體履職優勢,推動跨省行刑反向銜接閉環,實現湘黔邊界流竄作案打擊與社會治理,共同促進毗鄰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根據《協作機制》約定,明確兩地檢察機關協作配合舉措,建立案件管轄、聯動協調、案件移送、聯合聽證、處理反饋、跟進監督、專項協作、聯席會議等8項工作機制,對行刑反向銜接案件的適用范圍、移送程序、監督方式、信息互通等作出了規定,搭建起異地案件高效協作辦理司法橋梁,助力行政檢察書寫好刑事檢察不起訴案件“后半篇文章”。
在聯動協調方面,規定搭建異地“檢行”互聯互通平臺,打通便捷高效協作通道,及時確認案件管轄、處罰時效、違法事實及情節、法律適用、證據轉換、案涉財物處置等內容,推動達成案件處理共識。在案件移送方面,明確通過全國檢察業務應用系統予以移送。
“依托全國檢察業務應用系統與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跨省案件線上移送、文書共享與進度追蹤,保障案件流轉的順暢性及行政機關處罰的時效性。”楊清峰告訴記者,辦理的方某案,從刑事不起訴到行政處罰用時不到1個月,罰沒款及時繳清,實現“罰當其過”。
展望
從個案協作到體系化治理
1月23日,新晃檢察院與貴州玉屏、岑鞏、鎮遠等3縣檢察院在玉屏簽訂了《關于加強湘黔毗鄰四地檢察機關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的協作機制(試行)》,開啟高質效的協作辦案實踐,凝聚起異地行政處罰的強大工作合力。
“我們湘黔毗鄰地區檢察機關聯手建立跨區域行刑反向銜接聯動協作機制,明確管轄協商與證據轉換規則,搭建數字化協作平臺,強化異地聽證與跟進監督,共破不刑不罰執法壁壘,推動區域法治協同治理,最終目的是要實現由個案協作到體系治理的升級。”新晃檢察院檢察長陸奇文說,要在協作中梳理出區域內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提升檢察官跨區域法律適用與協調能力,促進基層治理效能的提升。
協作機制建立以后,新晃檢察院與貴州四縣檢察機關召開聯席會議4次,針對非法捕撈、食品安全等高頻案件,制定統一證據標準和處罰尺度,減少法律適用分歧,通過全國檢察業務應用系統移送、接收線索,實現從被動受理到主動監督的轉變。
在取得有效成果后,2月19日以來,新晃檢察院又先后與貴州銅仁市萬山區、黔東南州三穗縣兩地檢察院簽訂跨區域行刑反向銜接協作機制。至此,新晃與貴州相鄰的6個縣(區)實現行刑反向銜接協作機制的全覆蓋,構建起跨區域行刑反向銜接多范圍、全流程銜接格局,實現新晃毗鄰地區反向銜接的長效共治。
責編:譚好
一審:譚好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